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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6日 星期二

文學亂曰(3):中國文學與諾貝爾獎/李葭呺

文學亂曰(3):中國文學與諾貝爾獎
 16 August 2011       文:李葭呺

一、  

「作家並非耽溺在痛苦裏,否則寫不出小說來。要有超越與宏觀。如佛教的大慈大悲,也是看到眾生苦難,然後以超脫的眼光看待並關愛眾生。」[1]
──白先勇

「西方的人文主義精神乃是諾獎所要求的理想主義的核心,而人文主義的靈魂,就是『愛』──這種愛,是超越階級、黨派、民族、國家的對於整個人類的大愛。」[2]
──傅正明

首位華人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十年有多,但對中國人來說,他們仍在等待,等待一個中國藉作家拿下此等殊榮。對於二千年得獎的高行健,似乎只看作是一位法國籍的華人作家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從高行健缺席於大陸編輯的多部中國當代文學史的情況可見,他的獲獎似乎應該收錄於外國文學史。每年公佈諾貝爾文學獎的前後時間,於互聯網上搜尋一些國內的新聞文章,會發現人們仍熱衷討論首位獲得此項殊榮的中國作家會是誰,還要等到甚麼時候?這當然是無法估計的,但可以想像有關問題顯示,中國人對諾獎的著緊。

回到上個世紀末,高行健獲獎的時候,就引起一些討論。在2000年同一期的《二十一世紀雙月刊》,錢理群的〈現代漢語文學走過的路〉以漢語作家獲獎為切入點,回顧漢語文學過去一世紀的發展,認為漢語文學已「成為二十世紀文學的有機組成部分,它的文學業績與對世界文學的貢獻,已經是不容忽視的客觀存在」[3],意思是華文文學已走向世界,與世界融合、接軌。另一邊廂,朱大可的〈天鵝絨審判和諾貝爾主義的終結〉,就高行健獲獎引起的爭議,提醒世人諾貝爾文學獎的曖昧與混亂,並呼籲人們「從諾貝爾神話中醒來」[4]。

兩種對高行健獲獎的解讀論調引伸到的問題其實很多,比如認為諾貝爾文學獎頒發給漢語作家,就表示華文文學走向世界,這是否諾貝爾文學獎對漢語、華人,以至對中國的意義?而華文文學是否如錢理群所言,有代表全人類意志的內涵?而朱大可對諾貝爾文學獎評審過程的質疑,更表明「漢語文學根本不需要諾貝爾主義的指導」[5],是否說明中國與諾獎上的某種對立狀態?這些問題顯然是超出純粹的文學探討,但透過這些討論,或許可理解得到高行健獲獎而引起的種種爭論。


二、

過去文學獎的評審被批評以歐洲為中心,一九八六以來的「世界文學」提法,學院對非歐洲作家的注意逐漸加強,而到二十世紀末,終於有首位華人獲得此項殊榮。然而,高行健成為劉再復所言,「近百年來,諾貝爾文學獎所授予的每一個作家,幾乎都有爭議」[6]的「傳統」之一,而有趣的是,中國對高行健獲獎並未感到此乃「國家光榮」,不同於劉翔拿下田徑奧運獎牌,當時中國官方指摘瑞典文學院頒授文學獎「不是從文學角度評選,而是有其政治標準」[7],基本上對頒獎給高行健持否定態度,並指「有好幾百個中國作家寫得比他好」[8]。同時,朱大可引述中國文壇對高行健「等級鑒定」的結果:

他不過是中國文壇的一個「二流作家」而已(一篇劃分更加精細的文章則把他納入「二流半」的級位,令我肅然起敬)。許多人提醒瑞典皇家學院,在高行健之上,還站著北島、巴金、王蒙以及早已仙逝的魯迅、老舍和沈從文的高大身影。[9]

在此,姑勿論怎去評定何謂一流、二流,甚至是「二流半」的作家,這些言論的意思是諾貝爾文學應該頒給一流作家,若要頒給中國當代作家,也應該是他們認為的最好作家,普遍含義是把獎項視為文學界的冠軍。

瑞典學學院院士馬悅然,一般被認為是高行健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關鍵,因為他把高行健的作品大量翻譯為瑞典文。在香港電台電目《傑出華人系列──高行健》特輯裡,他提醒各位別把文學獎視為文學冠軍,而面對中國政府的指摘,他則說,「他們有他們的標準,我們有我們的標準。我們認為他是一個非常優秀的作家。」[10]這裡呈現出兩種標準自然是中國的和瑞典學院的,而兩種標準的不和諧,也是朱大可聲言「漢語文學根本不需要諾貝爾主義的指導」[11]的根源。與此同時,在兩者呈現的不和諧下,錢理群則為高行健獲獎而感到高興,並回顧現代漢語走過的路,認為「現代漢語文學不僅在中國本土深深紮根,而且成為二十世紀世界文學的有機組成部分」[12],這種與世界接合的說法和以上呈現的不和諧狀態顯得十分弔詭。

錢理群的主要說法是高行健獲獎「將有助於擴展現代漢語文學在世界上的影響力」[13],在此之前,他認為漢語文學自五四開始,「不斷吸收各種語言成分,成為一種具有相當大容納力、富有豐厚文化底蘊、極有表現力與創造活力的語言」[14],這種包容性,使漢語文學有「世界性的文學眼光,對個人、民族與人類命運的關注」[15]。他主要說明漢語文學與世界的關係,並通過高行健獲獎來證明,而漢語文學本身的中國文化內涵,從而指出這種意義實際指出中國與世界的關係,是急於宣佈「中國的世界性」之論調。此論調正是與朱大可認為高行健獲獎「暴露了長期糾纏於中國以及整個華人世界的那種意識形態痛苦」[16]產生對話關係,因為「鑒於『文化弱勢』效應,中國亟需一個來自西方的最高解讀,用以照亮中國人飽經創傷的自卑容貌」[17]。必須注意的是,中國舉辦奧運、中國導演爭取入選美國奧斯卡電影金像獎等同屬此理,中國人要顯示中國的卓越,向世界展示這一「大國崛起」,實現當年毛澤東渴望達到的「超英趕美」,而最快捷的方法就是表現出西方人可做到的,他們也做得到,因此中國人必須藉西方殿堂級的舞台,以向世界展示中國的實力,也是諾貝爾獎對中國的意義。這種解讀下,把諾貝爾文學獎視為文學冠軍,若中國人得以折桂,那就表示中國文學達到世界認同的水平。魯迅在這方面其實看得很清晰,他婉拒劉半農有關諾貝爾文學獎提名時說,「倘若因為黃色臉皮人,格外優待從寬,反足以長中國人的虛榮心,以為真的可與別國大作家比肩了,結果將很壞。」[18]從這種虛榮心去看,假如高行健是以中國藉的身份得獎,那班中國官員是否仍持否定態度?對於高行健是否一流作家還會不會有如此多爭議?一切都值得商榷。


三、

朱大可對瑞典學院自以為頒獎予高行健可以對中國文學作出審判及指引十分反感,認為此乃威權主義尋求全球作家的文化服從,嚴厲指責院方認為「本次頒獎『對今後幾十年的中國現代文學、戲劇和詩歌創作的影響,將會發揮極大的補偏救弊作用,為正在探索之中的現代文學和戲劇創作指明了一條康莊大道』」[19]的說法,指高行健的獲獎,並未給中國文學帶來新的偶像,拒絕瑞典學院的「明燈」。

傳正明指瑞典學院有歐洲中心主義的偏見,文學獎得主密集於歐洲,缺乏世界主義者諾貝爾所要求的全球視野,可把諾獎看作「西方獎」[20]。那些非歐洲的獲獎作家,無不擁有歐洲特質。他引述學院裡的常務秘書恩格道爾讚賞高行健的內容,「透過多聲部的敘述,體裁的交叉和內省的寫作模式,讓人想起德國浪漫派關於世界詩的宏偉理念」[21],說明非歐洲作家要獲獎還是要引起評審委員的「歐洲共鳴」,朱大可所指「中國作家鑽入『西方價值體系的圈套』」[22]正是此理。若果瑞典學院只考慮高行健作品蘊含的西方元素,那麼高行健的獲獎對中國官方的意義的確是沒甚麼值得高興,因為這次頒獎只是瑞典學院以西方價值作出的判斷,自以為是一個可以對中國產生影響的模範,展示西方對中國的影響。

這些問題在全球化語境下,基本上就是展示民族國家面對外來文化的支配所作出的反駁聲音。提出「文明衝突論」的塞繆爾‧亨延頓認為各種不同的文化都體現了一種霸權意識,思想觀念對立及由此引發爭辯,文明之間因而產生衝突:

亨延頓認為,「在最核心的層面上,西方的概念和其他文明中通行的概念完全不同。像個人主義、自由主義、憲法、人權、平等、自由、法治、民主、自由市場、政教教分離等西方觀念,在伊斯蘭、儒教、日本、印度、佛教或東正教文化中一般都沒有能與之相對應的概念。」所以,在西方極力在全世界推行和宣傳這些觀念的時候,必然會遭到非西方文明的反抗。[23]

文明、文化本身並無所謂的「缺失」,只有在比較的情況才會顯示一種文明、文化的缺席。上述指出瑞典學院秉持西方價值對歐洲以外的文學作評審,並自以為對中國文學「補偏救弊」,是朱大可所抗拒而提出「不需要諾貝爾主義的指導」的主要原因,在他看來,那是霸權,要把中國糕點改造成西洋糕點模樣才算糕點的概念強加於中國文化身上,因此他指責評審們是「為一個他們所完全不了解的民族的文學尋找出路」[24]。與此相對,錢理群的解讀就顯得莫名其妙,他認為漢語文學已經超越國界,高行健的獲獎有助於擴展現代漢語文學在世界上的影響力,也就是說,是中國在影響外界。他雖然沒有指出一種中國文化的支配性,但他特別提出外國人以漢語寫作的例子,配合那種影響世界的希望,其實都有一種潛在的霸權意識。每個民族為本身文明、文化產生優越感是正常不過的事,但對外來文化的抗拒,或以自身的文化強加於他人,就會造成磨擦和文明衝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凡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者,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如果國籍能夠代表文化的歸屬感,這條法例或者可以說成是對外國文化的一種對抗方法。法國籍的高行健獲得諾貝爾獎,也於是被看成對中國文明的叛逆,中國文明因而被比下去。縱使還有語言作為文化的證明,但馬悅然指,「瑞典學院的院士們都懂英文、德文和法文。有的院士懂意大利文、西班牙文、俄文和其他的斯拉夫語言。只有一個院士懂中文,就是我自己(馬悅然)。」[25]評審委員閱讀高行健作品,除了馬悅然,都是讀翻譯本的,這就說明評審當中,漢語文學中的「漢語」終究不是亮點所在。當錢理群引述有關現代漢語不斷吸收各種語言成分的論調時,彷彿證明漢語的全球化、世界性,但漢語作家的作品是透過翻譯而獲獎,並不是語言本身的影響力,而譯本自然無法展示漢語本身的文化內涵,這很難談得上是影響得到別人使用漢語。翻譯越多,就越容易讓別人不讀原文去讀中國文學,漢語文學的漢語影響論是否成立還是有待商榷。

當然,一種語言是否廣泛被採用,關乎的因素很多,而這裡要思考的只是,閱讀漢語文學,卻以西方語言進行閱讀時,會是一種怎樣的鑑賞過程?這個或者說是翻譯問題,但這是涉及一個文化對另一個文化的解讀過程,當提出漢語文學能夠影響世界時,在此前提下,又變成甚麼呢?翻譯學說中有一種「不可譯性」,是指「一些詞語的對象或含義是『彼有我無』,因此只能『以我所有,易其所無』」[26],閱讀翻譯作品,讀者最終是以自己熟識的語言及文化理解被翻譯過來的文化,是以自己的文化對他人的文化進行解讀,這是諾貝爾評審的真正局限,單憑翻譯,誤解猶在,從而造成別人眼中「歐洲中心」[27]視野的徵結。

四、

近年諾奬的評審委員一再強調要「回到遺囑」[28],傅正明根據諾貝爾遺囑所述諾貝爾獎項的共同要求是超越國界,「給人類帶來最大益處」[29],而文學獎的要求則是遺囑所提出的「最佳的理想傾向的作品」[30]。對「理想傾向」的解讀,雖然是評審關鍵,但既然要真正按照遺囑的說法,在「理想傾向」之上,就一定要加上「給人類帶來最大益處」的考慮,這裡指的人類,並沒有特定人種,是指所有人類,而不是單單對一個民族的影響作考慮,這一點無論對「理想傾向」的闡釋有怎樣的爭議,也不該遭到忽略,否則就無法達至超越國界的世界性意義。

無疑諾貝爾獎是有其侷限,其中由於沒有一種全人類也能明白的實際語言,令評審無法在各種語言的文學作品中作出公平評審,這方面的確削弱諾貝爾獎的世界性意義,但除了語言的不同,人類之間定必有其他共通點及共識,「譬如環境保護、全球倫理等,確實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人類的共同理念,迄今仍為絕大多數民族和國家所追求的憧憬」[31],這些當然還包含人性與道德的問題,這些價值不會因翻譯而做成差異,或者這些可以被理解為真正的「世界語言」,集中關注這一點才能做到「給人類帶來最大益處」。無限放大文化、語言間的差異帶來的困難,那就只是停留在民族層面上,不能提升到全人類的層面,而中國文學要真正走向世界,也應該從這方面作出思考,因為若果以增加漢語寫作的影響力為目標,那不過是另一種文化霸權。

錢理群指漢語文學已達到五四先驅者提出的「個人以人類之一的資格,用藝術的方法表現個人的情感,代表人類的意志」[32],這種概念的意義是世界性的,但劉再復教授在《罪與文學》指中國現代文學,「學習西方現代文學的表現方法,寫一些可以稱為現代主義的作品,但是細細閱讀就會發現,手法是學了,但內囊還是陳舊的」[33],與西方文學相比卻「缺乏叩問靈魂的維度」[34]。上一個世紀,中國經歷帝國主義的威脅、多次戰爭的苦難、文革的浩劫,但始終仍未有一部像陀斯托也夫斯基的《罪與罰》、托爾斯泰《戰爭與和平》般能夠關懷到一些人類共同問題的永恆作品,可以超越時空表現對人類問題的高度關懷的「永恆品質」[35]。面對這個說法,是否才是中國文學怎樣走向世界的問題呢?

面對巨大的劫難,這些國家中有良知的人,內心上一定會聽到一種呼喚,感悟到歷史事件與自己相關:我雖然不是戰爭的發動者和主宰者,但我參與過戰爭;我雖然沒有直接殺過人,但我為殺人者辯護過,為他們鼓掌過,或者曾對殺人行為保持沉默,在某種意義上,我也為戰爭和殺人創造了條件,無意中成了戰爭罪犯的共謀。[36]

文革過後,中國大量湧現有關文革的文學,那時代的中國作家已開始吸收到西方現代主義的技巧,但他們又能否做到以上的後設思考,從過去的經歷有所懺悔呢?中國文學既然要走向世界,與世界融合,是無可避免要回答這道問題。

過去百年的中國文學好像仍進行一些民族、歷史問題的事後控訴、展現傷痕與是非糾葛上,甚少從整個事件過程或文學敘述中重新審視、懺悔。如此下去,中國文學能否真的對全人類產生影響?


五、

諾貝爾獎的頒授與其說是一種對世界的權威性評審,倒不如說是他們對一些世界性問題的建議,把諾貝爾和平獎頒予奧巴馬,就可以看到這個現象,或者他們是抱持西方的價值觀,但如果當他們真的「回到遺囑」,那麼,有關評審的考慮,也是對全人類的問題作出關懷、建議。傅正明提出這種「道德價值參照系」[37]是不能貶低的。而世人亦不應把它看作是西方的道德審判,因為這些道德內容是有其普世價值的。在這種世界性下,漢語文學是否能夠建立到一種世界性的地位,顯然不是單靠語言的改進就可以做到的。

在此再次引述作為華人作家的白先勇與理解諾貝爾獎的價值的傅正明的話:

「作家並非耽溺在痛苦裏,否則寫不出小說來。要有超越與宏觀。如佛教的大慈大悲,也是看到眾生苦難,然後以超脫的眼光看待並關愛眾生。」[38]
──白先勇

「西方的人文主義精神乃是諾獎所要求的理想主義的核心,而人文主義的靈魂,就是『愛』──這種愛,是超越階級、黨派、民族、國家的對於整個人類的大愛。」[39]
──傅正明

沒有獲獎的陀斯托也夫斯基和托爾斯泰的作品,都被世人所認同、接受而有所共鳴。中國文學真的要走向世界,或許以上兩者的話能夠成為重要的參考,而這些都不是單憑獲得諾貝爾獎就能證明得到的。


註: 

[1] 苗曉霞、陳芳:〈「作家應該擁抱人生」──白先勇先生專訪〉,載《明報月刊》,2008年12月號,頁43。

[2] 傅正明:《百年桂冠:諾貝爾文學獎世紀評說》,台北:允晨文化,2004年,頁67。

[3] 錢理群:〈現代漢語文學走過的路〉,載《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0年12月號,總第六十二期,頁31。

[4] 朱大可:〈天娥絨審判和諾貝爾主義的終結〉,載《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0年12月號,總第62期,頁27。

[5] 朱大可:〈天娥絨審判與諾貝爾主義的終結〉,載《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0年12月號,總第62期,頁27。

[6] 劉再復:《高行健論》,台北:聯經,2004年,頁257。

[7] 林曼叔編:《解讀高行健》,香港:明報出版社有限公司,2000年11月,頁123。

[8] 林曼叔編:《解讀高行健》,香港:明報出版社有限公司,2000年11月,頁123。

[9] 朱大可:〈天娥絨審判與諾貝爾主義的終結〉,載《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0年12月號,總第62期,頁24。

[10] 林叔曼編:《解讀高行健》,香港:明報出版社有限公司,2000年11月,頁122。

[11] 朱大可:〈天娥絨審判與諾貝爾主義的終結〉,載《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0年12月號,總第62期,頁27。

[12] 錢理群:〈現代漢語文學走過的路〉,載《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0年12月號,總第六十二期,頁31。

[13] 錢理群:〈現代漢語文學走過的路〉,載《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0年12月號,總第六十二期,頁32。

[14] 錢理群:〈現代漢語文學走過的路〉,載《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0年12月號,總第六十二期,頁30。

[15] 錢理群:〈現代漢語文學走過的路〉,載《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0年12月號,總第六十二期,頁31。

[16] 朱大可:〈天娥絨審判與諾貝爾主義的終結〉,載《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0年12月號,總第62期,頁26。

[17] 朱大可:〈天娥絨審判與諾貝爾主義的終結〉,載《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0年12月號,總第62期,頁26。

[18] 劉再復:《高行健論》,台北:聯經,2004年,頁276。

[19] 朱大可:〈天娥絨審判與諾貝爾主義的終結〉,載《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0年12月號,總第62期,頁27。

[20] 傅正明:《百年桂冠:諾貝爾文學獎世紀評說》,台北:允晨文化,2004年,頁85。

[21] 傅正明:《百年桂冠:諾貝爾文學獎世紀評說》,台北:允晨文化,2004年,頁87。

[22] 朱大可:〈天娥絨審判與諾貝爾主義的終結〉,載《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0年12月號,總第62期,頁26。

[23] 張先義、李道湘主編:《離散與整合──「文明衝突論」與中國文化發展戰略》,北京:開明出版社,2000年9月,頁12。

[24] 朱大可:〈天娥絨審判和諾貝爾主義的終結〉,載《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0年12月號,總第62期,頁27。

[25] 馬悅然:〈瑞典學院和諾貝爾文學獎〉,載《明報月刊》,2001年2月號,頁23。

[26] 李河著:《巴別塔的重建與解構──解釋學視野中的翻譯問題》,雲南:雲南大學出版社,2005年10月,頁201。

[27] 傅正明:《百年桂冠:諾貝爾文學獎世紀評說》,台北:允晨文化,2004年,頁87。

[28] 傅正明:《百年桂冠:諾貝爾文學獎世紀評說》,台北:允晨文化,2004年,頁56。

[29] 傅正明:《百年桂冠:諾貝爾文學獎世紀評說》,台北:允晨文化,2004年,頁15。

[30] 傅正明:《百年桂冠:諾貝爾文學獎世紀評說》,台北:允晨文化,2004年,頁57。

[31] 蘇國勛、張旅平、夏光:《全球化:文化衝突與共生》,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年7月,頁17。

[32] 錢理群:〈現代漢語文學走過的路〉,載《二十一世紀雙月刊》,2000年12月號,頁31。

[33] 劉再復、林崗:《罪與文學》,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2002年,頁12。

[34] 劉再復、林崗:《罪與文學》,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2002年,頁9。

[35] 劉再復、林崗:《罪與文學》,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2002年,頁10。

[36] 劉再復、林崗:《罪與文學》,香港:牛津大學出版社,2002年,頁139。

[37] 傅正明:《百年桂冠:諾貝爾文學獎世紀評說》,台北:允晨文化,2004年,頁77。

[38] 苗曉霞、陳芳:〈「作家應該擁抱人生」──白先勇先生專訪〉,載《明報月刊》,2008年12月號,頁43。

[39] 傅正明:《百年桂冠:諾貝爾文學獎世紀評說》,台北:允晨文化,2004年,頁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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