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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13日 星期一

黃小鴨的思考/馬迅榮

〈黃小鴨的思考〉
文:馬迅榮


昨日和朋友談及「黃小鴨」是否藝術,討論之下,發現自己對藝術方面其實認識不多,但尚算有一種取向。我經常認為,「藝術」似乎難有一個客觀清晰的定義,如果有一段話可以寫在教科書上,一鎚定音,那千百年來的對話就顯得有點多餘。在我以言,藝術,畢竟要講究技藝。

回想過去自己認為是藝術品的事物:蛋殼雕刻、文字、音樂、雕像——這些都是談話時想起的,如果要數下去,應該還有更多。但無論哪一樣,看來都包含對技巧的追求。朋友曾經提出,有藝術家在馬桶上簽名,然後說那是一件藝術品。我想在我個人的藝術觀裡,確實難以認同,因為簽一個名字,如果沒有書法作畫之類的成份,到底有何技藝可言?

我馬上給自己提出質疑,技巧有高底之份,亦有入門先後之別,那即是說熟手技工比初學者的作品,更具藝術價值嗎?又不盡然。雖然藝術品應該講究技藝,但畢竟是製造一個形式以盛載內在意義的手法。再次回到個人的藝術體驗,比之如音樂,好聽的歌不一定動人。有時聽某些歌手演出,嗓子和音樂都很好,但就是欠缺了一點神韻;硬要比喻的話,就像一個雕功精美的木頭娃娃,你在它的眼裡,看不到交流和生氣。

交流,我相信是另一個討論時藝術,不得不涉及的元素。工藝再好、充滿內涵,沒有接收者的話,我認為是徒然的。有一種說法是藝術品就是其本身,即使放在孤島,作者死了,世上再無人認識,它仍然是藝術品。但我想,藝術品雖然是一件物品——或具體或抽象,其正存在的空間,應該是創作者、媒介(藝術品)和接收者之間,沒有接收的一端,這個連繫就不成立了。雖然也有人說,作品獨立於創作者,屬於作品和接收者之間的溝通,但我認為這不必然是對。

我亦自問:如果一位立意極高的創作者,恰巧遇上平庸的接收者,那內涵仍然無法好好傳遞,不是嗎?這個情況應該時有發生,畢竟人與之間的連繫不容易,更別說物件的在年期可以橫跨不同時空,更有可能接收者誤會、甚至過份詮釋了意義。這些都會發生。但我總是想起「雅俗共賞」這句話,一位優秀的創作者應該有能力把高深的內涵,傳遞及各式各樣的人。

進一步,我想到技藝、內容、接收之後的狀況。我相信這三者的結合,應該能夠帶給接收者有美或者超越的感受,甚至是提升。引用前例,一個署名馬桶,到底令人有甚麼美的感受?我忽然想到電影:荷里活的製作,在技巧、內容和接收方面都過關,但有多少可以稱得上藝術?上星期看Ironman 3 就有這種感覺:不是說不好看,眩目刺激精緻的畫面,英雄面對的內心掙扎,我甚至在其中找到近期蝙蝠俠和蜘蛛俠的影子(朋友都知道我對這兩部電影的盛讚),怎能說不好看呢?但我亦確實難以承認它是藝術品,因為似乎欠缺了一種提升,充其量只是娛樂。

沿此,我認為「黃小鴨」是娛樂性成份居多,一是充氣的黃色鴨仔,技藝似乎欠奉;二是始終缺乏內容。整體來說只是一件令人感到快樂的巨型擺設,說是裝置藝術,大概只是宣傳手法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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